骗供诱供属于刑讯逼供吗-陈云龙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刑事辩护

骗供诱供并不直接等同于刑讯逼供,但两者均属于非法取证手段,且都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定义与性质:

    • 刑讯逼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刑讯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变相肉刑或精神折磨等手段,以获取其供述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被讯问人的人身权利和诉讼权利,是法律所明文禁止的严重违法行为。
    • 骗供诱供:虽然法律没有直接对“骗供诱供”进行明确定义,但通常指的是通过欺骗、引诱等手段,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不真实的供述。这种行为同样违背了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因为它可能误导被讯问人,导致其作出错误的供述。
  2. 法律后果:

    • 刑讯逼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的,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如果刑讯逼供导致被讯问人伤残或死亡,还将依照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 骗供诱供: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骗供诱供的刑事责任,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六条,严禁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应当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起诉意见、起诉决定和判决的依据。这意味着,如果通过骗供诱供获取的证据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将无法在诉讼中使用,从而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结果。
  3. 实际影响与危害:

    • 刑讯逼供:不仅直接侵犯了被讯问人的人身权利,还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严重损害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
    • 骗供诱供:同样可能导致被讯问人作出错误的供述,进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此外,骗供诱供还可能破坏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降低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度。
  4. 防范与打击措施:

    • 对于刑讯逼供和骗供诱供等非法取证手段,法律和相关规定采取了一系列防范和打击措施。例如,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司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人权观念;完善监督机制,确保司法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提供法律援助、允许申诉和控告等;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总结与建议: 骗供诱供和刑讯逼供都是非法取证手段,都受到法律的严格禁止。在实际操作中,司法机关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杜绝任何形式的非法取证行为。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遭遇了骗供诱供或刑讯逼供等非法取证行为,请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