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变更法人时同时变更章程,所需提交的资料会根据企业的具体类型(如公司或非公司企业法人)有所不同。以下我将分别就这两种情况为您详细说明所需资料:
对于公司类型的企业: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这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基础文件,需详细填写变更事项及相关信息。
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由于变更法人同时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因此需要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以证明修改章程的决定已得到股东会的认可。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或仅提交修正案部分,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上签字确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变更过程中,新任法定代表人将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需缴回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以便更新登记信息。
对于非公司企业法人:
《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与公司类型类似,这是申请变更登记的基础文件。
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需提交由出资人(主管部门)签署的修改企业章程的决定,以及修改后的企业章程全文或章程修正案。
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可能涉及的变更事项证明文件:根据具体变更事项,如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出资额、出资人(主管部门)等,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若变更事项涉及需要报经批准的情况,需提交相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同样需要缴回原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当地的市场监管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