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无效合同的民事诉讼状怎么写-许振新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合同纠纷

赠与无效合同的民事诉讼状撰写需遵循法定格式与内容要求,以下为具体撰写指南及示例要点:

一、诉讼状基本结构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民事起诉状应包含以下核心部分:

  1. 标题
    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2. 原告与被告信息

    •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址、联系方式(如身份证号、电话等)。
    • 被告:同上,需明确被告身份信息以便法院送达。
      示例:
      “原告:张三,男,1980年1月1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朝阳区XX路XX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138XXXX1234。”
  3. 诉讼请求
    明确要求法院支持的具体事项,需与赠与合同无效的后果直接相关。常见请求包括:

    • 确认赠与合同无效;
    • 返还已交付的财产(如房产、车辆、资金等);
    • 赔偿因合同无效导致的损失(如利息、维修费用等)。
      示例:
      “1. 请求判令确认原、被告于2022年5月1日签订的《房屋赠与合同》无效;
    1. 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原告位于北京市朝阳区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室房屋;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4. 事实与理由
    需围绕赠与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展开,结合具体事实与法律依据:

    • 无效情形:根据《民法典》第144-154条,常见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赠与、虚假意思表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等。
    • 事实描述:按时间顺序陈述赠与合同签订过程、财产交付情况、发现无效事由的时间及证据(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鉴定报告等)。
    • 法律依据:明确引用具体法条,说明合同无效的合法性。
      示例:
      “2022年5月1日,被告以欺骗手段诱导原告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谎称需将房屋过户至其名下以办理贷款,实际意图为侵占原告财产。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该合同系因欺诈订立,原告有权请求撤销。但鉴于被告行为已严重损害原告合法权益,符合《民法典》第154条‘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情形,合同应直接认定为无效。”
  5. 证据与证据来源
    列明支持诉讼请求的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如:

    • 赠与合同原件(证明合同存在);
    • 银行转账记录(证明财产交付);
    • 聊天记录截图(证明被告欺诈行为);
    • 证人证言(证明合同签订过程异常)。
      示例:
      “证据一:《房屋赠与合同》原件,证明原、被告签订合同的事实;
      证据二:中国工商银行转账凭证,证明原告于2022年5月5日向被告支付房屋过户税费5万元;
      证据三:原告与被告微信聊天记录截图(共10页),证明被告承认欺诈事实。”
  6. 结尾
    写明致送法院名称、起诉人签名及日期。
    示例:
    “此致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张三(签名)
    2023年XX月XX日”

二、撰写注意事项

  1. 语言规范
    使用书面语,避免口语化表达;逻辑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

  2. 事实真实
    陈述事实需客观、准确,不得虚构或夸大;证据需与事实一一对应,形成完整证据链。

  3. 法律依据准确
    引用法条需完整、最新,避免使用已废止或失效的条款(如原《合同法》第52条已由《民法典》替代)。

  4. 诉讼请求合理
    请求需具体、可执行,避免模糊表述(如“赔偿损失”需明确金额或计算方式)。

三、示例片段(事实与理由部分)

“2021年3月,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赠与协议,约定原告将其名下的一辆奔驰轿车(车牌号京AXXXXX)赠与被告。2021年4月1日,双方签订书面《赠与合同》,但被告未实际支付任何对价。2023年1月,原告发现被告在签订合同前已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且将车辆抵押给第三人以偿还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54条,被告与原告签订合同的行为系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债权人利益,合同应认定为无效。此外,被告在签订合同后未履行任何附义务(如赡养原告),符合《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情形,原告有权撤销赠与。但鉴于合同无效的后果更为严重,原告选择主张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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