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虚开增票怎么处理-王志伟律师|法行宝
2026-06-01 合同纠纷

购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具体处理方式需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一、行政处罚层面

  1. 税务机关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购买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例如:若企业购买虚开发票用于抵扣税款,即使未实际抵扣成功,税务机关仍可对购买行为本身进行处罚。

  2. 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若已用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税务机关将追缴税款,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关键点:滞纳金计算基数为应补缴税款,而非发票金额。

二、刑事处罚层面(构成犯罪时)

  1.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购买虚开发票可能同时构成虚开行为的共犯。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 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
    • 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以上。
      加重情节:数额较大(税款10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重大(5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税款50万元以上)或特别重大损失(30万元以上),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
  2.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若仅购买但未用于虚开,且数量达到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根据《刑法》第二百零八条,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例外情形:购买后用于合法抵扣且无骗税目的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需承担行政责任。

三、企业与个人的连带责任

  1. 企业责任

    • 法定代表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 企业信用评级降低,影响招投标、贷款等经营活动。
  2. 个人责任

    • 财务人员、经办人若明知故犯,需承担共犯责任;
    • 即使未获利,也可能因“帮助行为”被处罚。

四、应对建议

  1. 立即自查

    • 梳理已取得的发票,核对供应商资质及业务真实性;
    • 主动向税务机关报告并补缴税款,可争取从轻处罚。
  2. 法律救济

    • 若已被立案侦查,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争取认定“从犯”“自首”等减轻情节;
    • 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虚开发票风险极高,切勿因短期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证据材料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