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和起诉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保全费和保险费不-孟庆陶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经济纠纷

追讨和起诉产生的费用中,保全费属于诉讼费用范畴,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而保险费(如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是否可主张需视具体案情和合同约定,一般需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但部分情况下可纳入赔偿范围。以下是具体分析:

  1. 保全费
    保全费是申请财产保全时向法院缴纳的费用,属于诉讼费用的一部分。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第三十八条,保全费由申请人预交,最终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例如,若原告胜诉,被告需承担保全费;若原告败诉,则需自行承担。

  2. 保险费(诉讼保全责任保险费)
    若申请人通过购买诉讼保全责任保险提供担保(而非传统保证金或实物担保),保险费是否可主张需分情况讨论:

    • 合同纠纷:若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维权费用”,保险费可能被支持;
    • 侵权纠纷:需结合案情判断合理性,例如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法院可能支持合理范围内的保险费;
    • 无约定时:一般视为申请人自行承担的费用,但若保险费属于“必要支出”(如被告财产转移风险高),部分法院可能酌情支持。

实务建议:

  1. 申请保全时,优先选择法院认可的担保方式(如保险公司保函),并保留缴费凭证;
  2.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维权费用包含保全保险费”,降低后续主张风险;
  3. 若需主张保险费,需在起诉状或赔偿清单中单独列明,并提交保险合同、发票等证据。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可进一步沟通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