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被侵害的一方在双方都是铁路地皮且都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仍然可以请求排除妨害,但具体能否得到法院支持,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
分析如下:
排除妨害的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物权的保护包括排除妨害、消除危险等请求权。这意味着,如果某人的物权受到侵害,他有权请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害。
审批手续对物权的影响:
- 审批手续通常是行政机关对土地使用、建设等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给予许可的程序。然而,审批手续的缺失并不直接决定物权的归属或是否受到保护。物权法保护的是物权的实际状态,而非仅仅保护经过行政审批的物权。
- 在双方都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这并不意味着双方都没有物权或物权不受保护。实际上,双方可能仍然基于其他事实(如实际占有、使用、收益等)而享有某种程度的物权权益。
请求排除妨害的可行性:
- 被侵害的一方可以基于其实际享有的物权权益,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之诉。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实际占有情况、使用历史、土地来源、是否构成妨害等因素,来判断被侵害一方是否有权请求排除妨害。
- 如果法院认定被侵害一方确实享有物权权益,且另一方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妨害,那么法院可能会支持被侵害一方的请求,判决另一方排除妨害。
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
- 如果被侵害一方的请求得到法院支持,另一方将需要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可能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搬迁费、修复费等)。
- 如果另一方的行为构成侵权,还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 如果双方都没有审批手续,且土地使用存在争议,法院可能会建议双方通过行政途径(如申请土地审批、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解决土地使用的合法性问题。
建议:
- 在提起排除妨害之诉前,被侵害一方应尽可能收集证据,证明其实际享有物权权益,以及另一方的行为确实构成了妨害。
- 考虑到双方都没有审批手续的情况,被侵害一方也可以考虑通过行政途径解决土地使用的合法性问题,以增强其物权权益的合法性基础。
- 在整个过程中,建议被侵害一方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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