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未诉先办-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行政纠纷

“未诉先办”是一种在群众提出具体诉求之前,政府部门就主动介入并解决问题的创新工作机制,其核心在于“主动治理”,旨在避免潜在投诉的产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未诉先办”的基本内涵

“未诉先办”强调的是政府部门在群众尚未明确表达不满或需求之前,就通过前瞻性的工作,主动发现并解决可能引发投诉的问题。这一机制是对传统“有诉即办”模式的升级,后者侧重于快速响应群众的直接诉求,而“未诉先办”则更注重“治未病”、“抓前端”,通过系统性的预防和治理,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

二、“未诉先办”的实施方式

  1. 社情民意征集渠道: 政府部门会构建多种渠道来收集社情民意,如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社区走访等方式,第一时间了解群众的需求和潜在问题。

  2. 重点事项清单梳理: 针对高频、共性、季节性、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政府部门会进行全面梳理,形成重点事项清单,实施靶向治理,确保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

  3. 多元化服务模式: 政府部门会拓展多种服务模式,如接诉即办、上门现办、专项深办、一网通办等,力求以最快速度、最优方式解决群众诉求,提升服务效率和满意度。

  4. 常态化运行机制: 通过建立社情民意分析研判、应急处置、就业监测预警等常态化机制,政府部门能够实现对潜在问题的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确保服务始终走在群众需求的前列。

三、“未诉先办”的实践案例

以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例,该局借鉴了北京市、山东省临沂市的“未诉先办”先进经验,研究制定了《“未诉先办”工作机制》。他们通过构建10种社情民意征集渠道、梳理17项未诉先办重点事项清单、健全18办未诉先办服务模式以及14项常态化运行机制,形成了未诉先办工作闭环。这一机制的实施,不仅提升了人社服务质效和治理效能,还显著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未诉先办”的意义

“未诉先办”理念实现了基层治理由“被动响应”向“主动出击”的转变。它要求政府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变“坐等事找我”为“下基层找事”,多到基层一线走访调查,到群众身边了解困难,靠前一步“治未病”。这一机制的实施,有助于提升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增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概括起来,“未诉先办”是一种前瞻性、主动性的工作机制,它要求政府部门在群众提出诉求之前就主动解决问题,通过系统性的预防和治理,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和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