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过刑是否能当社长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服刑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社长,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有一些禁止性的规定。根据《青岛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基本条件:社会组织负责人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
禁止性规定:
其他考虑因素:
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如果某人曾经服过刑,我们需要具体了解其服刑的原因、刑期以及刑罚执行完毕后的时间等因素。如果其服刑是因为故意犯罪,并且刑罚执行完毕未逾5年(或缓刑考验期满未逾2年),那么根据相关规定,他/她是不符合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包括社长的条件的。
如果其服刑情况不符合上述禁止性规定,或者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年限,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说,他/她是有可能担任社长的。但具体是否能够担任,还需要根据社会组织的章程、内部规定以及相关部门的审核意见来确定。
总的来说,服过刑是否能当社长,需要综合考虑服刑的具体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社会组织的内部要求。如果您有更具体的情况或疑问,建议咨询相关的法律专业人士或社会组织管理部门以获取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