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做牢(即被判处刑罚入狱服刑)的人资产是否全没收,不能一概而论,股票和保险资金是否会被没收也需分情况讨论。
- 关于资产是否全没收
- 并非全部没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刑罚中的没收财产是一种附加刑,并不是对犯罪分子所有财产都进行没收。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者全部。所谓个人所有的财产,是指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所有的财产及与他人共有财产中依法应得的份额。只有在判决中明确判处没收全部财产的,才会对犯罪分子个人全部财产进行没收。而且,在执行没收财产时,应当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 没收财产的适用范围:没收财产通常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中情节较重的犯罪。对于一些较轻的犯罪,一般不会判处没收财产。
- 关于股票是否会被没收
- 属于可没收范围:股票是犯罪分子个人财产的一种形式,如果股票属于犯罪分子个人所有,且判决中明确要没收其部分或全部财产,那么股票是有可能被没收的。在执行过程中,司法机关会根据股票的市场价值等因素,将其折算后纳入没收财产的范围。例如,犯罪分子持有某公司价值50万元的股票,若被判处没收财产30万元,司法机关可能会将这部分股票进行变现处理,以实现没收财产的目的。
- 关于保险资金是否会被没收
- 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一般不被没收:对于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金,如人寿保险中的生存保险金、健康保险中的医疗费用保险金等,通常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和健康需求,一般不属于没收的范围。例如,犯罪分子为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在患病后获得的保险理赔金,这部分资金是用于其治疗疾病的,通常不会被没收。
- 以犯罪所得购买的保险可能被追缴:如果保险资金是用犯罪所得购买的,或者保险合同本身是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设立的,那么这部分保险资金可能会被依法追缴。例如,犯罪分子通过贪污受贿获得了一笔资金,然后用这笔资金购买了分红型保险,在案件侦破后,司法机关会追缴该保险的现金价值等相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