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顾客的图盗来发上身图宣传可以吗-李曜宇律师|法行宝
2026-05-29 侵权纠纷

不可以。未经顾客许可,将其图片盗来发上身图宣传属于侵权行为,可能涉及侵犯顾客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多项权利。

  1. 肖像权侵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将顾客的图片用于宣传,显然属于公开使用其肖像的行为,若未获得顾客明确同意,则构成肖像权侵权。
  2. 著作权侵权:

    • 如果顾客的图片具有独创性,构成作品,那么顾客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均构成著作权侵权。将顾客的图片用于宣传,可能涉及复制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等侵权行为。
  3. 法律后果:

    • 一旦构成侵权,侵权人可能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赔偿损失的数额可能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情节以及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等因素确定。
  4. 合规建议:

    • 在使用任何图片进行宣传前,务必获得图片所有者的明确授权,并签订书面授权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无法获得授权,可以考虑使用无版权图片或自行创作图片进行宣传,以避免侵权风险。

因此,从法律角度出发,我强烈建议不要未经顾客许可就将其图片用于宣传。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