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支付令申请后对方仍不还款,可采取以下措施: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支付令生效后(即对方未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通过查封、扣押、冻结对方财产(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等)或划拨存款、拍卖资产等方式强制履行债务。若对方隐匿财产,可申请法院调查其财产线索(如工资、投资收益等)。
应对对方可能提出的异议
若对方在15日内提出书面异议(如否认债务、主张已还款等),支付令会自动失效,案件转为普通诉讼程序。此时需重新起诉,通过庭审举证(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债务存在。若对方异议不成立(如仅口头否认无证据),法院可能直接裁定驳回异议并恢复执行。
追加执行措施或限制对方行为
若对方拒不执行且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隐匿行踪等行为,可申请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或申请司法拘留(针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者)。若对方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提醒:
建议根据对方财产状况和执行难度,优先选择强制执行;若对方无财产或异议复杂,及时启动诉讼程序固定债权。具体操作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