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马虹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若对伤残鉴定结果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若对鉴定意见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鉴定机构提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申请,或向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投诉。需注意:
  • 需提供充分理由(如鉴定程序违法、鉴定依据不足、鉴定人资质存疑等);
  • 重新鉴定需经办案机关(如法院、交警部门)准许,若原鉴定机构拒绝,可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并进一步维权。
  1. 通过诉讼程序质疑鉴定结果
    若案件已进入诉讼阶段(如民事赔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向法院申请启动重新鉴定程序:
  • 需在举证期限内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原鉴定存在的问题(如鉴定方法错误、结论与事实矛盾等);
  • 法院会审查申请理由,若认为必要,会委托其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 重新鉴定费用通常由申请方预交,最终由责任方承担(如败诉方)。
  1. 向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若发现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如收受贿赂、篡改数据、未按规定程序鉴定等),可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 投诉需提供初步证据(如录音、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 司法行政部门会调查核实,若查实违规,可能对鉴定机构或鉴定人行政处罚(如警告、停业、吊销资质),但投诉本身不直接改变鉴定结果,需结合其他程序维权。

温馨提示:

  • 伤残鉴定结果直接影响赔偿金额,务必在法定期限内采取行动,避免因超期丧失权利;
  • 重新鉴定需谨慎,若原鉴定合法合规,重复鉴定可能增加时间成本且结果未必改变;
  • 若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整理好鉴定报告、相关证据材料,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