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业期间工龄的计算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缴纳社保及是否被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具体如下:
若自主创业前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自主创业期间通常不计入原单位工龄。工龄一般指劳动者在某一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若创业前已离职,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工龄计算随之中断。但若创业期间以灵活就业身份自行缴纳社保(如养老保险),部分地区政策可能允许将缴费年限与后续就业年限合并计算总社保缴费年限(影响退休待遇),但这与“原单位工龄”无关。
若自主创业前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停薪留职、内部退养等)
创业期间可能计入原单位工龄,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特殊情形: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创业
若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辞职创业,原工龄一般不保留(除非符合《公务员法》或地方性政策中的特殊规定,如提前退休后创业)。但若创业后重新进入体制内,部分地区可能允许合并计算缴费年限(非工龄),具体需以当地人社部门政策为准。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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