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续签 可以续签吗-孙亮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合同纠纷

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续签的,原则上不可以直接续签,但存在例外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1. 一般原则:合同未约定续签,不得擅自续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均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若合同未明确约定续签条款,双方无权单方面决定续签,否则可能涉嫌违反法定程序或损害公共利益。

  2. 例外情形:符合法定条件时可续签
    若存在以下情形,合同双方可协商续签,但需履行法定程序:

    • 合同履行需要延续:例如因项目周期较长、服务具有连续性(如物业服务、设备维护),且原合同履行情况良好,经采购人评估后认为需延续服务的,可依法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续签合同,但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如“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 政策或客观情况变化:如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导致原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继续采购符合公共利益,且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可依法变更或续签合同。
    • 框架协议采购情形:若原合同属于框架协议采购下的订单合同,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采购人可直接向框架协议内的供应商下达订单,无需重新采购,但需严格遵守框架协议的约定。
  3. 操作建议

    • 采购人:若需续签合同,应提前评估必要性,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如集体决策、公示等),必要时报财政部门备案或批准。
    • 供应商:若希望续签合同,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提供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服务方案优化建议等材料,协助采购人完成法定程序。
    • 风险提示:未经法定程序续签合同,可能面临财政部门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甚至影响政府采购信用评价。

总结:政府采购合同未约定续签时,双方不得擅自续签,但符合法定条件且履行必要程序的,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续签。建议根据具体情形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操作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