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到的去社区居委会开遗产证明的问题,根据我了解到的相关信息,社区居委会是不能开具遗产证明的。
具体来说,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了20项不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的证明,其中就包括了“遗产继承权证明”。这一规定旨在减轻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负担,避免群众因开具各类无谓证明而带来不便。
此外,从《民法典》的角度来看,虽然涉及到了遗产管理人的制度,但居委会并不能担任遗产管理人(村民委员会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更无法出具遗产证明。遗产的管理和分配应当遵循法律程序,由相关法定机构或人员进行处理。
因此,如果您需要办理与遗产相关的事宜,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了解具体的法律程序和所需材料。他们可以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希望这个解答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