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被驳回的主要原因-张卫平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行政纠纷

再审被驳回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 申请再审的主体不适格:

    • 再审申请应由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提出,如原审案件中的适格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及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若非上述主体提出再审申请,法院将予以驳回。例如,与案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不能随意提出再审申请。
  2. 申请再审的时间超出法定期限:

    • 法律对再审申请有明确的期限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再审申请。对于新证据、伪造证据、法律文书撤销或变更、审判人员违法等特定情形,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若超出此期限且无正当理由,法院将驳回申请。此外,部分案件中,民事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超过一定期限(如两年)后提出的再审申请也可能被驳回。
  3. 再审申请事由不成立:

    • 缺乏符合要求的新证据:新证据应是在原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且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若新证据真实性存疑、与案件关联性不强或证明力不足,法院将驳回再审申请。
    • 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审判决、裁定所依据的事实有充分证据支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再审申请人未能提供足以推翻这些事实认定的新证据时,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原裁判适用法律正确:原审裁判在适用法律时准确无误,符合法律规定和立法本意。再审申请人主张原审适用法律错误但无法证明的,法院将驳回其申请。
    • 原审审判程序合法:原审审判过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再审申请人不能证明原审审判程序存在重大违法问题时,法院会以程序合法为由驳回再审申请。
  4. 申请再审的范围不符合规定:

    • 已生效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财产分割问题除外)。
    • 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当事人再次申请再审通常会被驳回。
  5. 其他特定法律程序或决定的影响:

    • 重复申请再审:当事人就已经经过再审审查或再审审理的案件,没有新的事实、证据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法院会驳回其申请。
    • 再审期间撤回申请或拒不到庭:再审申请人在再审期间撤回再审申请或经合法传唤后拒不到庭的,在人民法院按自动撤回再审申请处理后,又以相同理由申请再审的,法院会予以驳回。
    • 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履行完毕的,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调解书生效后无合法理由申请再审: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但不能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特殊规定: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已申请外国法院或港澳台法院承认和执行的,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特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以及特别程序(如选民资格案件)审理的案件,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人民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确认婚姻关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除外),法院会驳回再审申请。
    • 与仲裁裁决相关的案件:包括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或者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案件、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驳回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的案件以及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案件,法院均会驳回再审申请。

建议:

  • 在提出再审申请前,务必仔细审查申请主体、期限、事由及范围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准备充分、确凿的证据来支持再审申请,确保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证明力。
  • 若对再审申请流程或法律规定有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