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罪和虚假出资罪的区别-张磊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刑事辩护

抽逃出资罪和虚假出资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它们在概念、行为发生时间、表现形式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下是对这两种犯罪行为的详细解析:

一、概念界定

  1. 虚假出资罪: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资过程中,未真实交付货币、实物或转移财产权,却表面上完成出资的行为。例如,声称以房产出资但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以虚假的银行进账单骗取验资报告。

  2. 抽逃出资罪:指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将已投入的资本全部或部分撤回,但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出资数额的行为。如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或者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二、行为发生时间

  1. 虚假出资罪:主要发生在公司设立阶段或增加注册资本时,即股东应履行出资义务而未真实交付资产。

  2. 抽逃出资罪:则通常发生在公司成立之后,即在公司已完成设立登记且股东出资已成为公司法人财产后。

三、表现形式

  1. 虚假出资罪:

    • 使用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
    • 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如提供虚假的设备购买合同、评估报告。
    • 以非货币资产出资但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如未办理房产过户。
  2. 抽逃出资罪:

    • 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 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
    • 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 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如直接划转公司资金到股东个人账户。

四、法律责任

  1. 民事责任:

    • 虚假出资罪:股东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还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抽逃出资罪:股东需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并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在公司债务不能清偿时,也需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 行政责任:

    • 对于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公司登记机关均可责令改正,并处以相应金额的罚款。具体罚款比例根据虚假出资金额或抽逃出资金额的百分比确定,一般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间。
  3. 刑事责任:

    • 若构成犯罪,两者均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虚假出资或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

五、综合分析

虚假出资罪和抽逃出资罪均违反了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破坏了公司的资本制度和市场信用体系。虚假出资罪主要体现在公司设立或增资时的欺诈行为,而抽逃出资罪则是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股东的非法撤资行为。两者在法律责任上虽有所重叠,但具体表现形式和发生时间截然不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区分和认定。

建议:作为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诚实履行出资义务,避免触碰法律红线。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或疑虑,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根据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