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下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但是原告未交起诉费怎么办-钟志成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若已下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但原告未交起诉费,法院一般会按原告撤诉处理,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1. 按撤诉处理的情况
    • 法律规定依据: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原告应当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减、缓、免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裁定按撤诉处理。
    • 实际操作流程: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向原告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举证通知书时,会同时送达预交诉讼费用通知书,告知原告应在收到通知书后7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如果原告在指定期限内未交纳诉讼费,法院会再次发出催缴通知。若经过催缴,原告仍未交纳,法院就会作出按撤诉处理的裁定。例如,某法院受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向原告送达了相关缴费通知,原告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法院催缴后仍不缴纳,最终法院裁定该案按原告撤诉处理。
  2. 特殊情况
    • 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获批准:如果原告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等情况,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并且法院经过审查后批准了其申请,那么原告就不需要在原定的缴费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案件会正常进行审理。比如,原告是一位低保户,生活十分困难,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向法院提交了相关的贫困证明和缓交申请,法院审核后认为符合条件,批准了其缓交申请,案件就会按照正常程序推进。
    • 法院主动依职权减免: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涉及公益诉讼、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等案件,法院可能会主动依职权减免诉讼费用,此时原告也无需在原定期限内交纳起诉费。例如,一位老人起诉子女要求支付赡养费,法院考虑到老人的实际情况和案件性质,主动减免了老人的诉讼费用,案件得以顺利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