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把人撞死 被告故意杀人 保险公司还赔钱不-项磊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经济纠纷

结论前置:在开车把人撞死且被告被指控故意杀人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是否赔钱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事故性质是“交通事故”还是“故意犯罪”。以下是具体分析:

1. 若事故被认定为“交通事故”(非故意犯罪)

  • 保险公司通常需赔偿: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及商业险条款,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的赔偿前提是“被保险人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若司机无故意犯罪行为,仅因过失(如超速、未避让等)导致他人死亡,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商业三者险按合同约定赔偿。
  • 例外情形:若司机存在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等免责情形,保险公司可能拒赔,但需举证证明司机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

2. 若事故被认定为“故意犯罪”(如故意杀人)

  • 保险公司绝对免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及商业险条款,若事故是驾驶人“故意制造”的,保险公司仅垫付抢救费用(交强险),且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商业三者险则直接拒赔,因故意犯罪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事故”范畴。
  • 关键点:需由司法机关(如法院)通过刑事判决认定司机构成故意杀人罪。若仅是刑事立案或指控阶段,保险公司可能暂不赔付,待刑事判决生效后确定责任。

3. 实务中的争议点

  • “故意”的认定:需区分“直接故意”(积极追求死亡结果)与“间接故意”(放任死亡结果发生)。例如,司机因纠纷故意加速撞向行人,可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但若因疏忽未刹车导致死亡,通常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
  • 保险公司的举证责任:若保险公司主张司机故意犯罪,需提供充分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否则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建议:若您或家属涉及此类案件,需立即收集证据(如行车记录仪、现场照片、证人联系方式等),并委托律师介入。刑事部分需重点论证“主观故意”是否成立,民事部分需向保险公司主张赔偿或应对拒赔理由。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