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想将不履行义务的对方申请列为“老赖”(即失信被执行人),需通过法院执行程序,并满足法定条件。以下是具体步骤与要点:
确认对方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首先需确保你已取得生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书(如民事判决书、仲裁裁决书等),且对方在履行期限内未主动履行义务(如未支付欠款、未交付标的物等)。若尚未进入诉讼程序,需先通过起诉/仲裁获得生效文书。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携带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与其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履行义务。
证明对方存在法定失信情形
若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需进一步证明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关键点:需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如银行流水、财产转移记录、消费记录等),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列入失信名单。
向法院申请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向执行法院提交《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书》,附上生效文书、执行案件材料及对方失信的证据。法院审查后,若符合条件,会在3个工作日内将其信息录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向社会公布。
失信被执行人的后果
对方被列为“老赖”后,将面临以下限制:
注意事项:
如有具体案件细节(如对方财产状况、执行进展等),可进一步向我咨询,我会结合实际情况为你分析操作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