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叫村里来管,且这种做法是合法的。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公家地的性质与归属
公家地通常指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未明确分配到户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以及道路、沟渠、公共设施用地等。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村集体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因此,村集体对公家地具有法定管理权,村民有权要求村集体介入处理非法占用行为。
非法占用的法律定性
若邻居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公家地(如堆放杂物、搭建构筑物),可能构成《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非法占用土地”行为。村集体作为土地管理者,有权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通过制止、责令退还、恢复原状等措施履行管理职责。
村集体介入的合法程序
村民的协助义务与权利
村民在要求村集体介入时,应注意:
行动建议:
如需进一步分析占用行为的法律后果或村集体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可提供具体细节后继续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