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中解除婚姻关系的条款,可按以下要点撰写:
明确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诉讼请求部分,需直接写明“请求判令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这是核心诉求,需清晰、无歧义地表达双方婚姻关系应依法终止。
结合事实与法律依据
- 事实部分:简要说明婚姻基础(如登记时间、生育情况)、感情破裂原因(如分居时长、家庭暴力、出轨等),需与证据材料对应。
- 法律依据:引用《民法典》第1079条,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若存在法定离婚情形(如重婚、家暴、恶习屡教不改等),需明确指出并附证据。
附加请求(如涉及)
- 子女抚养:若需处理抚养权,可写“婚生子/女XXX由原告/被告抚养,被告/原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
- 财产分割:需列明共同财产范围(如房产、存款、车辆等)及分割方式,例如“位于XXX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原告补偿被告XXX元”。
- 债务承担:明确共同债务的承担比例,如“夫妻共同债务XXX元由原告承担XX%,被告承担XX%”。
示例条款
诉讼请求:
1. 判令解除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的婚姻关系;
2. 婚生子/女XXX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XXX元至子女年满18周岁;
3. 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详见财产清单);
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注意事项:
- 诉讼请求需与证据材料、事实理由部分一致,避免矛盾。
- 若对方存在过错(如家暴、出轨),可主张损害赔偿,但需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并附证据。
- 涉及境外婚姻或特殊财产(如股权、知识产权),建议进一步细化条款或咨询专业律师。
如有具体案情或需要进一步调整条款,可直接向我说明细节,我会协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