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调解达成一致后,双方应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义务,并可通过司法确认或制作调解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具体处理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制作调解协议并签字确认
调解达成一致后,双方需签署书面调解协议,明确约定权利义务、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调解协议应由双方当事人、调解员或法官签字确认,确保其法律效力。若调解由法院主持,法院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主持,可申请司法确认或通过法院出具调解书。
司法确认程序(可选)
若调解协议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组织等非诉讼机构主持达成,双方可共同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民事诉讼法》第201条)。经法院审查通过后,调解协议将获得与判决书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需另行起诉。
法院制作调解书
若调解在法院诉讼过程中达成,法院会根据调解协议内容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生效,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拒不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凭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履行与监督
双方应按照调解协议或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履行义务。若一方未按期履行,另一方可先通过书面催告、协商等方式督促履行;若仍不履行,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措施保障权利实现。
特殊情形处理
提示:庭前调解是高效解决纠纷的方式,但需确保协议内容明确、合法,避免因条款模糊导致后续争议。若有复杂情况(如涉及财产分割、股权转让等),建议委托律师协助起草或审查调解协议,以保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