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不起诉手机可以拿回来吗-张敬辉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行政纠纷

若案件最终不起诉,手机能否拿回需分情况讨论:

  1. 手机作为证据被扣押的情况
    若手机因案件需要被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依法扣押作为证据(例如存储了与案件相关的信息、通讯记录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扣押,并将手机返还给权利人。此时,权利人可凭不起诉决定书向扣押机关申请返还。

  2. 手机被认定为涉案财物的情况
    若手机被认定为与案件直接相关的涉案财物(例如用于犯罪的工具、赃款赃物等),需进一步区分:

    • 若手机确属犯罪工具或赃物: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手机可能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此时无法返还;
    • 若手机与案件无关或权属存在争议:权利人可向办案机关提出异议,并提供证据证明手机归属(如购买凭证、使用记录等)。若异议成立,办案机关应返还手机。
  3. 手机被错误扣押或超期扣押的情况
    若扣押程序违法(如未出具扣押清单、超期扣押未办理延期手续等),权利人可依据《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向办案机关申请国家赔偿,要求返还手机或赔偿损失。

行动建议:

  • 立即联系办案机关(如公安局、检察院),确认手机扣押性质及当前状态;
  • 准备手机权属证明(如发票、保修卡等)及与案件无关的证据(如使用记录、通讯内容等);
  • 若遭遇推诿或拒绝返还,可向其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提示:若手机内存有个人隐私信息,返还前建议要求办案机关出具书面说明,确认已删除或未提取与案件无关的数据,以避免后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