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能否数罪并罚-杨光文律师|法行宝
2026-05-19 刑事辩护

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数罪并罚,但在特定情形下,如果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其他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这些行为与徇私枉法或利用影响力受贿无直接牵连或吸收关系,则可能数罪并罚。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基本规定

  1. 徇私枉法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徇私枉法罪。

  2.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二、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

数罪并罚是指人民法院对一人所犯的数罪分别进行定罪量刑,并根据法定的原则与方法,决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在刑法中,数罪并罚通常适用于行为人实施了多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这些行为之间无直接牵连或吸收关系的情况。

三、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罪并罚的情形

  1. 一般情形:在大多数情况下,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两个独立的犯罪行为,它们之间不存在直接的牵连或吸收关系。然而,如果行为人仅实施了这两个犯罪行为,且没有其他独立的犯罪行为,那么根据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通常不会对这两个罪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会根据具体案情,选择处罚较重的罪名进行定罪处罚,或者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两罪的情节和危害程度,进行酌情处理。但这种情况并不绝对,因为数罪并罚的适用还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2. 特殊情形:如果行为人在实施徇私枉法罪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独立的犯罪行为,如贪污、滥用职权等,且这些行为与徇私枉法或利用影响力受贿无直接牵连或吸收关系,那么法院会对这些犯罪行为分别进行定罪量刑,并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终应当执行的刑罚。例如,某司法工作人员在利用影响力受贿后,又利用职权在刑事审判中作出枉法裁判,同时还存在贪污公款的行为,且这些行为之间无直接牵连或吸收关系,那么法院会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和贪污罪分别进行定罪量刑,并实行数罪并罚。

四、法律建议

  1. 对于行为人:如果涉嫌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了解自己的法律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应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和审判工作,如实陈述事实,提供证据,以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2. 对于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及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案件时,应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如果发现行为人同时实施了其他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这些行为与徇私枉法或利用影响力受贿无直接牵连或吸收关系,那么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以确保法律的公正适用和刑罚的合理性。

  3. 对于社会公众:应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提高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应积极监督司法机关的工作,确保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的实现。如果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存在徇私枉法或利用影响力受贿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和反映情况。

总之,徇私枉法罪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在一般情况下不会数罪并罚,但在特定情形下可能实行数罪并罚。这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要求。如果你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