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事单位如何送达法律文书-龚卿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婚姻家庭

军事单位送达法律文书的方式与普通单位既有相似之处,也有其特殊规定,具体如下:

  1. 直接送达
    • 适用情况:这是最为常用的送达方式,适用于能够直接将法律文书交给受送达人的情形。
    • 操作方式:军事单位的送达人员可以直接将法律文书送交受送达人本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送交其所在部队的司令部、政治部等负责收件的部门转交;如果受送达人不在部队,也可以送交其家属代收,但需要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例如,在涉及军人婚姻纠纷的案件中,法院向军人一方送达起诉状副本时,就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将文书送交其所在部队的相关部门转交。
  2. 留置送达
    • 适用情况:当受送达人或者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拒绝接收法律文书时,可以使用留置送达。
    • 操作方式:送达人员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在军事单位处理内部违纪案件时,如果违纪军人拒绝接收处分决定书,送达人员就可以采用留置送达的方式。
  3. 委托送达
    • 适用情况: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军事单位或者地方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 操作方式:委托送达的,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需要送达的法律文书和送达回证。受委托的军事单位或者地方人民法院在收到委托函后,应当及时办理送达事宜,并在送达完成后将送达回证寄回委托的军事单位。例如,某军事单位需要向远在另一个地区的军人送达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存在困难,就可以委托当地的军事单位或者地方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 邮寄送达
    • 适用情况:适用于受送达人住地离军事单位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
    • 操作方式:军事单位应当通过国家邮政机构以挂号信或者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送达法律文书。在邮寄时,应当在信封上注明送达的法律文书的名称和文号,并保留好邮寄凭证。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5. 转交送达
    • 适用情况:主要适用于受送达人是军人的情况。
    • 操作方式:如果受送达人是军人,可以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部队政治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立即通知受送达人领取,或者由其安排人员送达受送达人。
  6. 公告送达
    • 适用情况: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
    • 操作方式:公告送达可以在军事单位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原住所地的公告栏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不过,公告送达是一种推定送达方式,应尽量慎用,只有在其他送达方式确实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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