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肇事逃逸如何分类-汪寅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逃逸可根据不同标准进行分类,主要分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逃逸情节严重程度两大分类维度,具体如下:

  1. 根据是否构成犯罪分类

    • 行政处罚类逃逸:指交通肇事后逃逸,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类逃逸行为通常情节较轻,未造成严重后果,如轻微刮擦后逃离现场。

    • 刑事处罚类逃逸:指交通肇事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类逃逸行为情节严重,往往伴随着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 根据逃逸情节严重程度分类(在构成犯罪的前提下)

    • 一般逃逸:指交通肇事后,行为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现场,但未造成更严重后果的情形。这类逃逸行为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相对较轻,通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特别恶劣情节逃逸:指交通肇事后逃逸,且具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情形。如逃逸导致被害人无法得到及时救助而死亡、逃逸过程中再次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等。这类逃逸行为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大,通常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因逃逸致人死亡: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这是交通肇事逃逸中最严重的情节,法律对此规定了最严厉的刑罚,即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处理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时,需根据具体情节和后果来判定逃逸行为的性质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您有具体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或相关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