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象 对方要求写赠与 能要回吗-兖光辉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合同纠纷

结论:在谈对象期间,一方要求另一方写赠与协议,之后能否要回赠与的财物,这主要取决于赠与的性质、是否附条件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一般情况下,若赠与未附条件且已完成交付,则难以要回;若赠与附条件或未完成交付,则可能可以要回。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赠与的性质与分类

赠与可以分为一般赠与和附条件赠与。一般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赠与通常不附带任何条件。附条件赠与则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附加了一定的条件,只有当这些条件成就时,赠与才生效或者受赠人才有权获得赠与财产。

二、一般赠与的情况

  1. 已完成交付:如果赠与的财物已经完成了交付,比如现金已经转账、物品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且赠与协议中未附任何条件,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合同一旦成立并生效,赠与人就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受赠人也有权要求赠与人履行赠与义务。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通常难以要回赠与的财物。

  2. 未完成交付:如果赠与的财物尚未完成交付,比如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但尚未实际交付财物,那么赠与人有权在交付前撤销赠与。但是,如果赠与协议已经经过公证或者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那么赠与人就不得随意撤销赠与。

三、附条件赠与的情况

如果赠与协议中附带了条件,比如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那么当条件不成就时(如双方未结婚),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物。这是因为附条件的赠与在条件不成就时,赠与合同并未完全生效,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四、特殊情况下的赠与返还

  1. 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2. 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同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3.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赠与协议中约定了受赠人需要履行一定的义务,而受赠人未履行该义务,赠与人也有权撤销赠与并要求返还财物。

五、律师建议

  1. 明确赠与性质:在签订赠与协议时,应明确赠与的性质是附条件还是无条件,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2. 保留相关证据:无论是赠与方还是受赠方,都应保留好与赠与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物品交付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3. 及时咨询律师:如果赠与过程中出现纠纷或者不确定如何处理,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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