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假账 逃避税收是作为还是不作为-陶舒怡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经济纠纷

做假账逃避税收属于“作为”的违法行为。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定义角度

从法律层面来看,“作为”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身体活动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做假账逃避税收,行为人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等积极的手段,故意少报、瞒报应纳税款,这明显是一种积极的身体活动,且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因此属于“作为”的违法行为。

法律后果角度

  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明确规定了做假账逃避税收这种“作为”行为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
  2. 刑事责任:如果做假账逃避税收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进一步说明了做假账逃避税收这种“作为”行为可能面临的严重刑事后果。

与“不作为”的区别角度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行为。在做假账逃避税收的情境中,行为人并非是负有纳税义务而不履行(虽然不履行纳税义务是最终结果,但这不是“不作为”意义上的不履行),而是通过积极的造假行为来掩盖真实的纳税情况,以达到逃避纳税的目的,这与“不作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例如,一个纳税人按照法律规定有义务按时申报纳税,但他却故意不进行申报,这种情况下如果他没有其他积极的造假行为,可能更倾向于被认定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当然,具体还需结合其他情节判断);而做假账逃避税收则是主动采取造假手段,属于“作为”。

综上所述,做假账逃避税收是典型的“作为”违法行为,会面临严重的行政和刑事法律后果。如果你在金融保险(税务及发票)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