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发票未遂怎么处理-章商秋子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经济纠纷

虚开发票未遂的,一般根据具体情节,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若情节严重,可能构成犯罪但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以下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个角度展开分析:

行政责任

  1.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 未遂的行政处理:对于虚开发票未遂的情况,虽然尚未造成实际的税款损失等严重后果,但该行为本身已经违反了发票管理规定,破坏了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税务机关在发现后,仍会依据上述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如果能够认定存在虚开发票的故意和准备实施虚开发票的行为(如已经准备好了虚开的发票模板、联系好了相关人员等),税务机关会根据虚开金额的大小等因素,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如果有)、罚款等。

刑事责任

  1. 犯罪构成与未遂认定: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虚开发票的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如被税务机关及时发现、交易对方拒绝接受虚开的发票等)而未能得逞,就构成虚开发票罪未遂。
  2. 未遂的刑事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虚开发票罪中,既遂的标准通常是虚开发票的行为完成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如虚开发票份数达到一定数量、虚开金额达到一定标准等)。对于未遂的虚开发票行为,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虚开的金额、份数、行为的危害程度、行为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与既遂犯进行对比,然后决定是从轻还是减轻处罚。例如,如果既遂犯可能被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未遂犯,可能会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从轻判处,如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等。

建议:如果涉及虚开发票未遂的情况,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或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说明情况。同时,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适的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