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才找到的证件会逾期举证不采纳吗-张振岩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行政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二审才找到的证件是否会因逾期举证而不被采纳”的问题,这确实是一个涉及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提供证据材料,应当遵循举证期限的规定。一般来说,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如果逾期提交,且没有合理的理由,那么这些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审理时可能不会被组织质证,也就是说,可能不会被采纳。

然而,在二审程序中,如果当事人提供了新的证据,这些证据是否会被采纳,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主要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是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对于您提到的“二审才找到的证件”,如果它属于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即是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或者是在一审中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且二审法院认为应当采纳的证据,那么它是有可能被二审法院采纳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二审才找到的证据都会被采纳。如果当事人没有合理的理由逾期举证,且该证据并非关键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不会对案件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那么二审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不予采纳。

此外,即使二审法院采纳了逾期提交的证据,也可能会对当事人进行训诫或者罚款,以警示其遵守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例如,在您提供的参考信息中,就有一个案例是当事人在二审中提交了新证据,虽然法院采纳了该证据并对案件进行了改判,但同时也对当事人进行了当面训诫。

因此,我建议您在诉讼过程中,尽量在举证期限内提交所有相关证据,以避免逾期举证带来的不利后果。如果确实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并说明合理的理由。同时,在二审程序中提交新证据时,也要确保该证据符合法律规定的“新的证据”的情形,以提高其被采纳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