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临时工的工龄认定有明确规定,临时工的工龄是否计算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计划经济时期的临时工工龄认定
根据1988年原劳动部《关于临时工被录用为长期工后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若临时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且后续被录用为固定工(即长期工),其最后一次在本单位从事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可与成为固定工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例如:张三1990年至1995年在某工厂做临时工,1996年被录用为合同制工人,则1990-1995年的临时工期间可计入工龄。
市场经济时期的临时工工龄认定
1995年《劳动法》实施后,我国逐步取消“临时工”与“正式工”的区分,统一实行劳动合同制。此时,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无论合同期限长短,均视为正式用工,工作期间均应计入工龄。例如:李四2010年与某公司签订3个月短期劳动合同,2011年续签1年合同,其工作期间均属于连续工龄。
特殊情形下的工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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