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国得森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行政纠纷

结论前置: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主要包括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同时,申请行政复议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需注意部分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情形

  1. 行政处罚决定:

    • 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个体商户认为市场监管部门对其作出的高额罚款不合理,即可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

    • 涉及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若认为这些措施不当,有权提出复议。如当事人认为公安机关无故限制其人身自由,可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权。
  3. 行政许可相关决定:

    • 涉及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申请、拒绝、不予答复或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均可申请复议。例如,企业若认为其生产许可证被无故吊销,可申请行政复议。
  4. 自然资源权属决定:

    • 关于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确认决定,若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如村民对政府将村集体山林确权给其他主体的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议。
  5. 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

    • 对征收征用及其补偿决定不满,同样可以提出复议。
  6.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决定、工伤认定相关决定等,只要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侵犯了合法权益,均可申请复议。

二、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形

  1. 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 若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合法权益的职责而遭拒绝或未得到依法履行,可申请复议。例如,申请人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民政部门未依法办理,申请人可申请复议。
  2. 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等:

    • 对于行政机关未依法给付抚恤金、社会保险待遇等社会保障,有权提出复议。

三、行政机关侵犯合法权益的其他情形

  1. 侵犯经营自主权:

    • 如行政机关无故干预企业生产经营,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政府部门不合理干预企业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企业有权申请行政复议。
  2. 滥用行政权力:

    • 行政机关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同样属于复议范围。
  3. 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等:

    • 对于行政机关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等行为,可提出复议。
  4. 行政协议相关争议:

    • 涉及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行政协议的纠纷,也可申请复议。
  5.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侵权:

    • 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中侵犯权益,同样有权申请复议。

四、申请行政复议的附加条件

  1. 明确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

    • 申请人需明确,被申请人需符合规定。
  2. 利害关系:

    • 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需存在利害关系。
  3. 具体的复议请求与理由:

    • 申请时需提出具体的复议请求和理由。
  4. 法定申请期限:

    • 一般为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5. 复议范围与职责范围:

    • 需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范围,且属于收到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6. 未受理情况:

    • 其他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申请,且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五、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情形

  •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 行政法规、规章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规范性文件。
  • 行政机关对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

总结与建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面临行政机关的各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及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均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申请过程中,需确保满足所有基本条件,并仔细核对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