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更合同的五种情形-张勇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合同纠纷

可变更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我将结合具体法律条款和实例为您详细解析:

  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重大误解通常涉及合同内容的关键要素,如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若误解导致行为后果与真实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行为人可请求变更合同。
    • 实例:甲误以为乙出售的是限量版古董花瓶而签订购买合同,后发现并非限量版,甲有权以重大误解为由请求变更合同。
  2. 显失公平的合同

    •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显失公平通常发生在一方利用对方的不利情形,如急需资金、缺乏经验等,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失衡。在此情况下,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 实例:乙突患重病急需用钱,甲趁机低价收购乙的珍宝,该交易显失公平,乙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3.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和第一百四十九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这包括直接欺诈和第三人欺诈两种情形。
    • 解读:欺诈行为通常涉及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以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若存在欺诈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 实例:二手车交易中,卖方隐瞒车辆事故史,买方基于此签订购车合同,买方有权以受欺诈为由请求变更合同。
  4.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或变更。
    • 解读:胁迫行为通常涉及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若存在胁迫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 实例:甲以伤害乙家人相威胁,迫使乙签订不利合同,乙有权以受胁迫为由请求变更合同。
  5. 情势变更导致的合同变更

    •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解读:情势变更通常涉及合同成立后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重大变化,如政策调整、自然灾害等,导致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或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此情况下,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有权请求变更合同。
    • 实例: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导致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可请求变更合同或解除合同。

额外提醒:

  • 合同变更需满足特定条件,包括存在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一致。
  • 合同变更仅限于合同内容的变化,不涉及主体的变更。
  • 在合同变更过程中,应确保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享受权利。

总结:可变更合同的情形多种多样,包括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以及情势变更等情形。在遇到这些情形时,当事人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变更权,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有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