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农村耕地老百姓中间能要回去吗-乔亚盼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房产纠纷

结论:承包农村耕地后,在承包期内老百姓(发包方)一般不能随意要回耕地,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以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 承包期内原则不能收回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在承包期内,发包方原则上不得收回承包地。这是为了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让承包方能够安心进行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例如,农民与村集体签订了30年的耕地承包合同,在这30年期间,村集体不能无故将耕地要回。
  2. 特殊情况可收回
    • 承包方自愿交回:如果承包方书面通知发包方愿意交回承包地,那么发包方可以收回。比如,承包方因为进城落户,不再从事农业生产,自愿将承包的耕地交回给村集体,这种情况下村集体可以收回耕地。
    • 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如果承包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承包的耕地进行了破坏,导致耕地无法继续用于农业生产,造成了永久性损害,发包方有权收回耕地。例如,承包方在耕地上私自采矿、挖沙,严重破坏了耕地的耕作层,使其失去耕种价值,此时村集体可以收回该耕地。
    • 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为了防止耕地资源的浪费,如果承包方连续两年弃耕抛荒承包的耕地,发包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收回耕地。不过,在实践中,对于弃耕抛荒的认定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支持,不能随意判定。
    • 承包方死亡且无继承人的情况:如果承包方是个人,在承包期内死亡,且没有继承人继续承包该耕地,那么发包方可以收回耕地。例如,一位独居老人承包了村里的耕地,老人去世后没有子女或其他亲属愿意继承承包经营权,此时村集体可以收回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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