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可以复议什么-汪涛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行政纠纷

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以下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情形:

  1. 行政处罚行为:

    • 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例如,若企业因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存在虚假宣传而被罚款,且认为处罚不合理,即可申请行政复议。
  2.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

    • 行政强制措施:如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制隔离、强制传唤)、查封场所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或汇款等。
    • 行政强制执行:如加处罚款或滞纳金、划拨存款或汇款、拍卖或处理查封扣押物、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等。若商铺因涉嫌违规经营被查封,经营者对此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3. 行政许可相关决定:

    • 涉及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决定。例如,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许可证被撤销,若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维权。同时,若申请行政许可时,行政机关拒绝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也可申请行政复议。
  4. 行政确权行为:

    • 针对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确认决定。如村集体对山林确权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5. 侵犯经营自主权等权利:

    • 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如政府部门强制企业合并,企业可申请行政复议。
  6. 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

    • 行政机关擅自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承包人可申请行政复议维护权益。
  7. 行政给付行为:

    • 如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最低生活保障费等,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申请行政复议。
  8. 行政不作为:

    • 行政机关未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或未依法办理许可证、执照等申请,公民或法人可申请行政复议。例如,符合领取抚恤金条件的人员未按时足额收到抚恤金,可申请行政复议。
  9. 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 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同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0. 附带性审查:

    •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若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定(如国务院部门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规定、乡镇政府规定)不合法,可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但需注意,此处的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

在申请行政复议时,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 撤回申请: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撤回申请的,需经行政复议机构同意,且不得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执行不影响:行政复议期间,行政处罚的执行不受影响。
  • 诉讼权利:对于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当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应积极通过行政复议寻求法律保护和救济。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