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中的虚抵与骗抵的区别-张煜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经济纠纷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中的“虚抵”与“骗抵”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性质、目的及法律后果上。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析:

一、行为性质

  1. 虚抵:

    • 定义:虚抵通常指的是在增值税的抵扣环节中,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构进项税额,从而非法减少应纳税额的行为。
    • 特点:虚抵行为主要发生在抵扣环节,其核心在于虚构进项税额,不涉及实际的货物或服务交易。
  2. 骗抵:

    • 定义:骗抵则是指通过欺骗手段,如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等,来骗取国家税款的行为。在增值税领域,骗抵往往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紧密相关,但骗抵的行为范围更广,包括但不限于虚开发票。
    • 特点:骗抵行为不仅涉及虚构交易或发票,还可能包括其他欺骗手段,其目的在于直接骗取国家税款。

二、行为目的

  1. 虚抵:

    • 目的:虚抵的主要目的是通过非法减少应纳税额,从而获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通常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税负,增加利润。
  2. 骗抵:

    • 目的:骗抵的目的则是直接骗取国家税款,将本应上缴国家的税款非法占为己有。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国家的税收利益,还破坏了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三、法律后果

  1. 虚抵:

    • 法律后果:虚抵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其他相关税收犯罪时,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虚开税款数额较大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骗抵:

    • 法律后果:骗抵行为同样构成犯罪时,也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如果骗抵行为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能同时触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如果涉及出口退税的话)。根据具体情节,行为人可能面临更重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罚金或没收财产等。

四、实际案例中的区分

在实际案例中,虚抵和骗抵往往相互交织,但可以通过分析行为的具体环节和目的来加以区分。例如,如果行为人仅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来虚构进项税额,从而减少应纳税额,但并未直接骗取国家税款,那么这种行为更倾向于被认定为虚抵。而如果行为人不仅虚开了发票,还通过伪造出口单据等手段骗取了出口退税款,那么这种行为则同时构成了虚抵和骗抵,且骗抵的情节更为严重。

总结与建议:

虚抵和骗抵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罪中虽然有所关联,但它们在行为性质、目的及法律后果上存在明显区别。作为纳税人或企业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避免任何形式的虚开、虚抵或骗抵行为。如果面临相关法律问题或疑虑,建议直接向我咨询,以便获得更具体、更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