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必须30天当天去吗-赵君男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冷静期必须30天当天去吗”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冷静期的30天是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的,这30天是自然日,并非工作日。也就是说,这30天里包括了周末和节假日。如果这30天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那么冷静期的最后一天会顺延至法定休息日结束后的次日。

接下来,关于您提到的“必须30天当天去吗”的问题,实际上,冷静期结束后,并不需要立即在当天就去办理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自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30天被称为审查登记期,同样包括了周末和节假日。如果审查登记期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那么也会顺延至法定休息日结束后的次日。

因此,您并不需要在冷静期的第30天当天就去办理离婚登记,而是可以在冷静期结束后的30天内的任意一个工作日,与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如果在这个审查登记期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登记程序就会自行终止。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离婚冷静期的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