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劳动能力鉴定流程是什么-吴洪毅律师|法行宝
2026-05-03 劳动纠纷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我将按照时间顺序和关键环节为您详细说明:

  1. 申请阶段

    • 申请主体: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 材料清单:
      •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字);
      • 有效的诊断证明、完整病历材料(包括检查报告、出院小结等);
      • 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特殊情形:若涉及职业病,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2. 审查与受理阶段

    • 形式审查: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对材料完整性进行审核。
    • 补正通知:材料不全的,会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补充的内容;逾期不补正视为放弃申请。
    • 受理决定:材料齐全后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安排医学检查。
  3. 医学检查阶段

    • 指定机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统一安排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临床检查。
    • 检查内容:包括功能评定、辅助器具适配性评估等(例如肢体功能、智力障碍程度测定)。
    • 注意事项:被鉴定人需携带身份证及病历资料按时赴检,逾期未检视为放弃。
  4. 专家评审阶段

    • 鉴定委员会构成: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鉴定组。
    • 评审方式:
      • 审阅医学检查报告;
      • 必要时可要求被鉴定人到场进行现场查体;
      • 参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进行综合评定。
    • 特殊程序:对疑难病例可能组织专家会诊或委托异地专家鉴定。
  5. 结论出具阶段

    • 时限要求: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 结论形式:出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明确伤残等级(1-10级)或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
    •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双方当事人,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 后续救济程序

    • 申请复查:自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任何一方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最终结论)。
    • 复查鉴定:自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单位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复查鉴定。

实务提示:

  • 鉴定结论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建议提前整理完整医疗资料;
  • 对鉴定程序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论后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 涉及商业保险理赔的,需注意劳动能力鉴定与人身保险伤残评定的标准差异。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环节的操作要点或地方性规定差异,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