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第十五条怎么适用-赵彪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刑事辩护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适用,这是一个涉及刑事诉讼中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重要法条。以下是我为您详细解读的该法条的适用情况:

一、法条原文回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具体适用情形解析

  1.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 适用条件:行为虽然违法,但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根据刑法的规定,不构成犯罪。
    • 处理方式: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可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2.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 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有一定的追诉时效期限,超过该期限后,国家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 例外情况:如果案件在立案侦查或法院受理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 处理方式: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
  3. 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 适用条件: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对特定罪犯免除刑罚。
    • 处理方式: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如果案件已进入审判程序,法院应终止审理。
  4. 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 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的规定,某些犯罪(如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需要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则国家不再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 处理方式: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被害人未告诉或撤回告诉,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
  5.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 适用条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导致诉讼主体灭失。
    • 处理方式: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如果死亡前已确认无罪,还需通过法定程序宣告无罪以恢复名誉。
  6. 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适用条件:除了上述五种情形外,还有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犯罪等)。
    • 处理方式:根据具体法律规定进行处理,通常也是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审判阶段终止审理。

三、适用阶段与法律效果

  • 侦查阶段:如果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公安机关应撤销案件。
  •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 审判阶段:法院应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

四、实践意义

  • 保障人权:防止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进行不当追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提高司法效率:及时终结无必要的刑事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
  • 确保法律统一适用:协调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关系,确保法律体系的统一性和协调性。

五、典型案例

  • 案例1:甲盗窃价值50元的财物,因数额过小被认定“情节显著轻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 案例2:乙犯故意伤害罪潜逃20年后归案,因超过追诉时效被检察院不起诉。
  • 案例3:丙涉嫌侵占罪(亲告罪),因被害人未起诉,法院裁定终止审理。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适用情况。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