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原告补充证据申请书的核心撰写要点如下,我将分步骤为您详细说明格式与内容要求:
标题与基本信息
标题统一为「补充证据申请书」,首行居中书写。次行顶格写明受理法院全称(如:XX市XX区人民法院),另起一行写明案号(如:(202X)X行初XX号)。再另起一行写明申请人信息(原告姓名/名称、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址/注册地、联系方式),最后写明申请日期。
申请事项
需明确表述为「请求准许申请人补充提交以下证据」,并分项列明证据名称(如:1. 2023年X月X日拍摄的现场照片X张;2. XX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原件等)。若证据较多,可附《证据清单》作为附件。
事实与理由
这是申请书的核心部分,需包含三层逻辑:
结尾与附件
结尾需写明「此致」并换行顶格写明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盖章并注明日期。附件部分需列明补充证据的名称、份数、页数(如:附件1. 现场照片3张;附件2. 《情况说明》原件1份2页)。
注意事项:
示例片段(事实与理由部分):
「申请人原定于举证期限内提交的XX证据,因XX公司(第三方)以内部审批为由拒绝出具,经申请人多次沟通并委托律师发函后,才于2023年X月X日取得该证据(见附件2)。该证据可证明被告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未依法听取申请人陈述申辩,直接违反《行政处罚法》第XX条程序规定,对案件事实认定具有关键作用。」
如需进一步优化申请书内容或针对具体案件调整表述,可随时向我说明案件细节,我将协助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