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是什么-吴多多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婚姻家庭

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通常指的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基于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法律关系而享有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权利。不过,从更贴近日常生活的角度,以及结合您可能关心的法律问题,我将重点围绕婚姻存续期间因借款等产生的债权(即债权人为夫妻一方或双方,债务人为第三方的情形)进行解释,同时也会简要提及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问题。

一、婚姻存续期间对外产生的债权

  1. 共同债权

    • 定义:如果债权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产生的,比如共同借款给第三方,或者一方借款但另一方事后追认,那么这样的债权就属于夫妻共同债权。
    • 例子:夫妻双方共同决定借款给朋友做生意,并签订了借款合同,那么这份借款合同产生的债权就是夫妻共同债权。
    • 法律后果:在夫妻共同债权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夫妻双方都有权向债务人追讨欠款,且追讨回来的款项通常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 个人债权

    • 定义:如果债权是仅基于夫妻一方个人的意思表示产生的,且另一方并不知情或未追认,同时该债权也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样的债权就可能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权。
    • 例子: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借款给其亲戚,且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这份借款合同产生的债权就可能属于该方的个人债权。
    • 法律后果:在个人债权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只有债权方有权向债务人追讨欠款,且追讨回来的款项通常也属于债权方的个人财产。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债务人能够证明该债权实际上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那么该债权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权。

二、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

除了对外产生的债权外,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内部之间也可能产生债权关系,比如一方因家庭生活需要向另一方借款等。

  1. 内部债权的认定

    • 定义: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通常指的是夫妻一方因特定原因(如家庭生活需要、个人投资等)向另一方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或达成了借款合意的情况。
    • 例子:一方因创业需要向另一方借款,并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那么这份借款合同就在夫妻内部之间产生了债权关系。
    • 法律后果:在夫妻内部债权的情况下,如果借款方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出借方有权要求借款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夫妻之间的特殊关系,这种内部债权的认定和执行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比如需要考虑借款的用途、是否损害了夫妻共同利益等因素。
  2.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 如果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借款合同是夫妻一方与另一方签订的,该借款也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出借方在追讨欠款时可能需要考虑夫妻双方的共同还款能力。
    • 如果借款合同存在瑕疵或无效情形:比如借款合同是在一方受胁迫或欺诈的情况下签订的,那么该借款合同可能无效,出借方也就无法依据该合同向借款方追讨欠款。

三、建议与注意事项

  1. 保留好相关证据:无论是共同债权还是个人债权,或者是夫妻内部之间的债权,都建议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证明债权的存在和性质。
  2. 明确债权性质:在产生债权时,建议明确债权的性质(是共同债权还是个人债权),并尽可能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3. 及时追讨欠款: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还款义务,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追讨欠款,如发送催款通知、提起诉讼等,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追讨权利。

希望以上解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权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