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和惯犯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我将分别进行解释:
累犯
定义与法律依据:
- 累犯是指因犯罪而被判处一定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罪犯。这一制度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和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分类及构成条件:
-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但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此外,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累犯的期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 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特别累犯不受“五年以内”的时间限制,也不受刑罚种类的限制。
法律后果:
- 累犯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对于累犯,刑法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等制度。
惯犯
定义:
- 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长期反复实施同一种或几种犯罪的犯罪分子。这类犯罪者通常已养成犯罪习性,如长期以盗窃为生的人即属于惯窃。
特征:
- 长期性:犯罪行为持续时间长,可能数月、数年甚至更久。
- 反复性:多次实施同种或类似性质的犯罪,频率高。
- 营利性:犯罪目的主要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
法律性质与后果:
- 惯犯是犯罪学上的概念,虽在司法实践中会作为量刑的考虑因素,但不是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量刑时,法院会依据惯犯的具体犯罪行为和情节,结合其犯罪习性综合考量。
累犯与惯犯的区别
法律性质:
- 惯犯是犯罪学概念,非法定从重处罚情节。
- 累犯是刑法明确规定的从重处罚情节。
成立条件:
- 惯犯强调犯罪行为的反复性和习惯性,侧重于次数和频率。
- 累犯侧重于刑罚执行情况和再次犯罪的时间间隔。
处罚原则:
- 惯犯的量刑依据具体犯罪行为和情节,结合惯犯因素综合考量。
- 累犯则明确规定应当从重处罚,且不能适用缓刑和假释。
总结来说,累犯和惯犯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区分。累犯主要关注犯罪人在刑罚执行后再次犯罪的情况,而惯犯则主要描述犯罪人的习性和倾向。两者在量刑时都会受到从重处罚的考虑,但具体的适用条件和原则各不相同。如果您有进一步的法律问题或需要更详细的解释,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