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传票下达2人收到 一人因手机号原告说错 一直没收到怎么处理-方宏图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行政纠纷

核心结论:针对一人因原告写错手机号未收到起诉传票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 联系法院确认送达情况
    首先,未收到传票的当事人应主动联系案件受理法院的立案庭或送达部门,说明自身未收到传票的情况,并核实法院是否已尝试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无法直接送达,法院可采取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或公告送达等方式。若因原告提供错误手机号导致邮寄送达失败,法院可能尚未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此时当事人可要求法院重新送达。

  2. 要求法院更正信息并重新送达
    若确认因原告提供错误手机号导致送达失败,当事人可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更正联系方式并重新送达传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若因信息错误导致未送达,法院有义务及时更正并重新履行送达程序。当事人可附上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身份的材料,协助法院核实信息。

  3. 关注案件进展,避免缺席判决
    若法院已采取公告送达(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时,法院会在公告栏或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当事人可能因未关注公告而错过开庭。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缺席判决。因此,当事人应主动联系法院查询案件进展,避免因未收到传票而丧失答辩权。

  4. 追究原告责任(如存在过错)
    若原告故意提供错误手机号导致当事人未收到传票,可能影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当事人因此遭受损失(如缺席判决导致败诉),可另行主张赔偿,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原告存在过错。

温馨提示:若您是未收到传票的当事人,建议尽快联系法院核实情况,并保留好与法院沟通的记录(如通话录音、书面回执等)。若您是原告,需确保提供的联系方式准确无误,避免因送达问题影响诉讼进程。如有其他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