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兼职的规定有哪些-张皓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公司事务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兼职的规定,这是一个涉及纪律、法律以及职业道德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我为您详细梳理的相关规定和要点:

一、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根据《公务员法》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1. 现职期间:所有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担任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在现职期间一律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

  2. 退(离)休后:

    • 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
    • 三年内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外的企业兼职(任职),或三年后到企业兼职(任职)的,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前备案或审批。

二、事业单位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相关规定:

  1. 领导人员: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参照党政领导干部要求执行,即现职期间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退(离)休后也需遵守相应的限制和审批程序。

  2. 其他工作人员:

    • 违反国家规定兼职取酬的给予处分。这里的“国家规定”涵盖较广,包括其所在地区、行业、系统、单位等存在的禁止性规定。
    • 若有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的政策支持,且符合条件的,则不构成违纪。

三、兼职的审批与备案

  1. 审批与备案程序:按规定经批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前备案或审批。

  2. 兼职限制:

    • 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
    • 兼职不得超过1个。
    • 所兼任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连任必须重新审批或备案,连任不超过两届。
    • 兼职的任职年龄界限为70周岁。

四、违规兼职的违纪行为类型

  1. 挂证取酬:未经组织批准,将职称、职业资格证书挂靠至非供职单位名下,实际不到挂靠单位工作而违规获取报酬的行为。

  2. 在职兼职:在本职工作之余,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取酬,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违规取酬的行为。

  3. 退休兼职或任职: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聘任兼职取酬,或违规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任职,既领取企业薪酬,又保留党政机关各种待遇的行为。

  4. 隐名兼职:利用亲属、朋友等人的名义兼职,由他人代领“工资”的行为。

  5. 权力投资:在领导岗位时积累了一定的人脉关系,等离开该岗位或退休之后,到其他单位发挥“余热”的行为。

五、合规兼职的建议

对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而言,如果希望在企业兼职或从事其他副业,应首先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在确保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考虑以下合规的兼职方式:

  1. 利用业余时间且不影响工作:如跑滴滴、送外卖等,需提前向单位书面报备并获批准。

  2. 通过创作获取稿费:如撰写文章、小说、散文等,向杂志、自媒体平台或出版社投稿获取稿费。

  3. 开通个人平台分享内容:如开通个人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分享职场经验、生活技巧等内容,通过流量分成或广告合作获得收入,但需注意内容不得涉及敏感话题,收入需申报。

  4. 提供专业技能服务:若具备维修、设计、编程等技能,可接小型私活(如家电维修、PPT制作等),但需确保服务对象与工作职责无关联。

  5. 从事与职权无关的营利活动:如农产品种植/养殖、健身/培训教练等,但需避免利用职务资源招生或从事与职权相关的营利活动。

总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到企业兼职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确保合规合法。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