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执行依然生产怎么处理-江伟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公司事务

若公司已被列为被执行人但仍在继续生产,需分情况处理,具体如下:

  1. 若公司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及《刑法》第313条,若公司有履行能力却通过转移财产、隐匿收入等方式逃避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此时,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措施(如查封生产设备、冻结账户),并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操作建议:立即收集公司持续生产的证据(如生产记录、合同、员工证言等),向执行法院提交《涉嫌拒执犯罪线索移送书》,推动刑事立案。

  2. 若公司确无履行能力但维持生产以偿债
    若公司因暂时资金困难,通过生产盈利逐步偿还债务,属于合法自救行为。但需满足两个条件:

    • 主动报告财产:定期向法院申报生产收入、成本及还款计划;
    • 按比例清偿:优先支付员工工资、税费等法定优先债权,剩余利润按执行法院要求分配给债权人。
      操作建议:与公司协商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明确还款期限及方式,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纠纷。
  3. 若公司生产涉及违法或损害公共利益
    若生产活动违反环保、安全等法规(如排放超标、使用违禁原料),或生产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危害公共安全,可依据《行政处罚法》《产品质量法》等向市场监管、环保部门举报,要求行政机关介入查处。
    操作建议:固定违法证据(如检测报告、现场照片),同步向执行法院提交《中止执行申请书》,主张公司行为可能扩大债务规模,要求暂停执行程序。

关键提醒:

  • 作为债权人,需持续监督公司财产变动,防止其通过关联交易、虚假合同等方式转移资产;
  • 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生产活动需经破产管理人许可,且盈利优先用于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如有具体证据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说明,我会结合案情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