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 能否排除执行-林丽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合同纠纷

调解书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能够排除执行。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一、调解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可成为执行依据,但特定情形下能排除执行

调解书是人民法院依法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旦生效,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调解书可以排除执行:

  1. 调解书存在错误且被撤销或变更:如果调解书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内容违法等情形,当事人可以申请再审。一旦调解书被撤销或变更,原执行依据即不存在,自然可以排除执行。例如,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受到胁迫而签订了调解协议,事后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撤销了原调解书,那么基于该调解书的执行申请就应当被驳回。
  2. 调解书与后续生效法律文书冲突:如果在调解书生效后,又出现了与调解书内容相冲突的生效法律文书,如新的判决书、裁定书等,且该法律文书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或更符合实际情况,那么可以依据新的法律文书排除原调解书的执行。比如,在调解书确定某债务人需偿还一定金额的债务后,又因新的证据出现,法院作出了新的判决书,认定该债务人实际应偿还的金额少于调解书确定的金额,此时就可以依据新的判决书排除原调解书中超出部分的执行。

二、从执行异议的角度看调解书排除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案外人认为执行标的与调解书无关,或者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如果执行异议成立,法院将裁定中止执行,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调解书排除执行的效果。

  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可以在执行过程中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如果法院裁定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案外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诉讼中,如果案外人能够证明自己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如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法院将判决不得执行该标的,从而排除基于调解书的执行。例如,在执行一套房屋时,案外人提出该房屋实际上归自己所有,并提供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的主张成立,就会判决不得执行该房屋。
  2.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如果申请执行人认为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异议不成立,可以在案外人提出异议后的一定期限内向执行法院提起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在诉讼中,如果申请执行人能够证明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不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权益,法院将判决准许执行该标的;反之,如果案外人能够证明自己的权益成立,法院则可能判决排除执行。

三、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1. 及时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如果认为调解书存在错误或者执行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异议或申请再审。逾期提出可能会丧失相应的救济权利。
  2. 充分准备证据:在提出执行异议或申请再审时,应当充分准备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的充分性和真实性对于案件的审理结果至关重要。
  3. 遵循法律程序:在处理调解书排除执行的问题时,应当严格遵循法律程序,不得采取非法手段干扰执行或诉讼活动。否则,可能会面临法律制裁。

如果你在调解书执行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或者对调解书能否排除执行有进一步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