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两次应诉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信用社大概率会继续推进诉讼程序,法院会安排后续开庭审理,但具体是否继续开庭还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信用社的诉讼目的角度
信用社起诉借款人的主要目的是追回欠款,包括本金和未偿还的利息。在两次应诉协商都没有达成令信用社满意的结果,即没有解决欠款偿还问题的情况下,信用社为了实现其债权,通常会继续推进诉讼程序。它会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如借款合同、利息计算清单等,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偿还剩余的利息以及可能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所以从信用社的立场来看,继续开庭的可能性很大。
从法院的审理流程角度
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的审理程序进行。如果前两次开庭主要是进行调解和初步的证据交换、事实查明等工作,且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作出判决,那么法院会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安排后续的开庭。法院需要全面审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以查明案件事实,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因此,只要案件尚未审理终结,法院就有可能继续开庭。
可能存在的不继续开庭的特殊情况
建议:你可以积极与信用社沟通,尝试提出合理的还款计划,争取达成和解,避免诉讼进一步发展给自己带来更多的不利影响,如承担更多的诉讼费用、信用记录进一步受损等。同时,也要收集好与借款相关的证据,如还款凭证等,以便在后续的开庭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随时都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