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中介说放款后再支付服务费可信吗-孙逊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经济纠纷

关于“贷款中介说放款后再支付服务费是否可信”的问题,我的结论是:这并非绝对可信或不可信,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但需高度警惕潜在风险。 以下从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合同条款三个角度详细分析:

1. 法律风险:若中介存在欺诈或违规操作,可能构成违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但关键在于“促成合同成立”的界定——若中介通过伪造材料、虚假承诺(如“包过审批”)等方式促成贷款,即使放款后收费,也可能因欺诈或违反《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被追责。
举例:若中介声称“无需审核资质,放款后收3%服务费”,但实际通过伪造流水骗取贷款,用户可能因共同欺诈被银行追责,此时“放款后收费”只是掩盖违规的手段。

2. 操作风险:放款后收费可能隐藏“砍头息”或额外费用

部分中介会以“放款后收费”为幌子,实际在放款时直接扣除高额费用(如“服务费+保证金”),导致用户实际到手金额低于合同约定。这种行为可能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禁止预扣利息)及《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整治办函〔2017〕141号)中“禁止从贷款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的规定。
计算公式:若合同约定贷款10万元,中介放款时扣除2万元“服务费”,用户实际到手8万元,但需按10万元还本付息,则实际年化利率可能远超法定上限(当前LPR4倍,约15.4%)。
法律后果:用户可主张以实际到手金额为本金计算利息,并要求返还多扣费用。

3. 合同条款风险:需明确服务费性质及支付条件

即使中介承诺“放款后收费”,也需在合同中明确:

  • 服务内容:中介是否仅提供信息撮合,还是包括协助准备材料、跟进审批等;
  • 支付条件:是否以“贷款到账且无纠纷”为前提,还是仅以“银行受理”为条件;
  • 违约责任:若贷款未获批或用户提前还款,服务费是否退还。
    关键点:若合同未明确约定“放款后收费”的具体条件,中介可能以“已提供服务”为由要求支付费用,即使贷款未成功。

给用户的建议

  1. 核实中介资质:要求中介提供营业执照、金融监管部门备案证明,避免与“黑中介”合作;
  2. 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合同明确服务内容、费用标准、支付条件及违约责任,拒绝模糊表述;
  3. 保留证据:保存所有沟通记录(微信、录音等),若中介存在欺诈或违规操作,可向当地金融监管局或公安机关举报;
  4. 优先选择正规渠道:银行贷款通常不收取“前置费用”,若资质符合,建议直接向银行申请。

总结:放款后收费本身不违法,但需警惕中介通过此模式掩盖违规操作或变相收取高额费用。用户应保持谨慎,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权利义务,避免陷入法律纠纷。如有具体合同或操作细节,可直接向我咨询,我会进一步分析风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