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高血压 在工作中死亡算工伤吗-李海峰律师|法行宝
2026-04-28 劳动纠纷

有高血压在工作中死亡是否能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视同工伤的情形: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的“突发疾病”包括高血压引发的相关病症,如高血压导致的脑出血、心脏骤停等。
    • 实例说明:若某职工在上班时突然高血压发作,当场昏厥,并经全力抢救但在48小时内不幸死亡,这种情况应视同工伤。
  2. 不属于工伤的情形:

    • 若职工的高血压并非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而是在下班后或回家途中等其他时间和地点发作导致死亡,通常不能认定为工伤。
    • 即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高血压,但若经过抢救后超过48小时才死亡,也不能视同工伤。例如,职工在工作时突发高血压,被送往医院抢救,但49小时后不幸离世,这种情况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特殊情况的认定与建议:

  • 工作原因导致高血压发作: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职工的高血压发作死亡与工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如长期从事高强度、高压力工作且工作环境恶劣等,这些因素导致其高血压病情突发并最终死亡,那么可以认定为工伤。但这种因果关系的认定需要专业的医学鉴定和充分的证据支持,如工作记录、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
  • 举证责任与调查核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员工或其近亲属认为其死亡应视为工伤,而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同时,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也会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因此,建议职工或其近亲属在申请工伤认定时,积极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后续行动建议:

  • 如果职工或其近亲属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及时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
  • 在申请过程中,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配合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定的情况,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有高血压在工作中死亡是否能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